各南海区企业: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三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共建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为助力高成长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速企业快速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助力南海打造专精特新企业集群,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佛山广工大研究院共建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共建研发机构是指佛山广工大研究院联合企业共建企业研究院、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围绕新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智能装备、机器人等领域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合作。
(二)共建企业要求
1、企业参与共建。共建企业须为南海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科研场所设在南海区内,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原则上共建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300万元,能联动各方主体开展联合技术创新。
2、目标任务明确。共建研发机构应明确核心任务、攻关计划、资金安排、验收考核等目标,聚焦行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市场需求及成果转化等任务,组织开展协同攻关,实现经济效益不少于50万元。
3、资源保障到位。参与共建研发机构组建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为共建研发机构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仪器设备、办公科研场地等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共建研发机构申报书。
2、共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3、共建企业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年报。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知识产权证书、企业荣誉资质证书、技术查新报告等)。
二、资助标准及项目期限
(一)资助标准:每家共建研发机构专项经费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总体投入比例为1:3。
(二)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创智港A1座411室。
(三)企业服务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论证工作。专家论证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顺序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连
电话:0757-86687087
邮箱:ggdcnc@163.com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共建研发机构申报书
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
2024年9月13日